鳗苗捕捞期结束 台中水利局吁渔民撤网具避免受罚
台中鳗苗捕捞期已结束,水利局已限期申请人将设置之网具撤除。(台中市府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鳗苗捕捞期已结束,水利局已限期申请人将设置之网具撤除。(台中市府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市部分河川、海堤区域内,每年于捕鳗季开始前,即有渔民申请开挖水路,并会在河道范围设置网具捕捉鳗苗,随着鳗苗捕捞期而过,台中市水利局已限期申请人将设置之网具撤除,以利未来汛期排水顺畅。
水利局表示,每年11月起至隔年2月底,捕鳗季是海线渔民重点作业之一,也是部分渔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此次鳗苗捕捞渔期已于今年2月底结束,设置于河道范围内的捕捞网具,于进入雨季后将有影响排水之虞。
水利局已通知捕鳗苗人员限期将网具撤除完毕,并派员勘查各处网具撤除成果,以确保未来雨季期间河道排水通畅无虞,也能使部分鳗苗得以溯河洄游,永续鳗苗资源使其能持续发展,避免竭泽而渔。
水利局指出,市府后续除视撤除状况做为来年申请准驳之评估依据,未配合撤除将依《水利法》第92条规定,除通知限期回复或废止外,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因而损害他人权益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金;致生公共危险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金。
水利局补充,如市民朋友有于河川、渠道范围内使用河川公地需求,应依规提出申请,并于使用完成后应清理完毕以维持渠道畅通,以免因违规使用而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