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捞期戴头灯捕372条鳗苗 男一听最高罚15万吓呆了!

▲男捞372条鳗苗被抓。(图/取自海巡署北巡局)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新屋一名曾姓男子昨天晚间10点多,跑到于深圳支流岸际一带违规采捕鳗苗,遭到海岸巡防署北部地区巡防局第二三岸大队蚵二安检所巡逻人员士官长徐睿纬及上兵刘捷安发现,一开始他还否认,说抓好玩而已,但经过调查,他不只带了头灯网具容器内更有372条鳗苗,一听到最高被罚15万,才乖乖承认。

曾姓男子昨天晚间10点多,戴着头灯到深圳溪支流岸一带,违规抓鳗苗,海巡队觉得可疑上前询问,一开始他还不承认,甚至还说「容器内没装甚么东西,都是抓好玩而已!」不过他戴头灯、又带着网具和装鳗苗容器,形迹很可疑,打开桶子一看里面都是鳗苗,被带回永安安检所作笔录,经清点后,竟然有372条。

海巡人员当场告知,根据农委会渔业规定,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止是禁止从事鳗苗捕捞期间,除了扣押相关器具及鳗苗,最重可以罚3万以上至15万元,曾男这才发现事情大条,不断要求情,但还是被依照违反渔业法第四十四条函送。提醒民众,一定要配合规定,否则不只破坏生态,更会被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