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态护海洋!抱卵母蟹禁捕期开始 违规最高开罚15万元

𫊻蟹类重要繁殖期,抱卵母蟹禁捕期开始。(图取自新北市渔业处官网)

爱生态护海洋!别只贪图眼前的美味与金钱,让珍贵海洋资源受威胁!𫊻蟹类重要繁殖期将至,新北市政府农业局呼吁渔民遵守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捉抱卵母蟹之规定,让𫊻蟹类资源得永续利用,违规最高可依渔业法开罚15万元罚锾。

为维护𫊻蟹类资源,中央业于103年公告实施「沿近海渔船捕捞𫊻蟹类渔获管制措施」,其中规定禁止渔船于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捕捞将卵抱于体外腹侧之母蟹(俗称开花母蟹)。

为了让万里蟹资源能够永续利用,呼吁渔民遵守「沿近海渔船捕捞𫊻蟹类渔获管制措施」相关规定,勿捕捞甲壳宽小于8公分三点蟹、花蟹,及甲壳宽小于6公分的石𫊻,并于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勿捕捞抱卵母蟹。市府将会同渔业署及海岸巡防单位不定期前往渔港展开稽查行动,严格取缔捕捞过小螃蟹及抱卵母蟹等违规行为。

「万里蟹」等𫊻蟹类是新北市重要的渔业资源,资源永续维护是产业得以长久经营推广的基础,市府在推广产业时,同时也会注重资源的利用管理,除了加强渔民永续观念,也会针对违规行为积极查缉,强力执法,让渔业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产业得以持续发展。

捕蟹船进港后装卸万里蟹。(图取自新北市渔业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