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期禁捉抱卵母蟹 永续发展「万里蟹」
▲ 产期禁捉抱卵母蟹 永续发展「万里蟹」。(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新北市政府从101年起行销「万里蟹」,同步并向北海岸渔民宣导「捉大放小、不抓抱卵母蟹」保育观念,万里蟹最大产地来自俗称「西北渔场」的新北石门区富贵角外海,为了让万里蟹资源能够永续利用,中央订下「沿近海渔船捕捞𫊻蟹类渔获管制措施」保育规定,新北市府呼吁渔民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万里蟹繁殖期间,严禁捕捉抱卵母蟹,让万里蟹的美味能一直流传下去。
新北市政府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协调103年颁布𫊻蟹类渔获管制措施,严禁渔民捕捞甲壳宽小于8公分三点蟹、花蟹,及甲壳宽小于6公分的石𫊻,另外,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万里蟹繁殖期间,不得捕捞抱卵母蟹。
新北市渔业处表示,误捕禁止捕捞之过小螃蟹或误捕抱卵母蟹,不论存活或死亡,应立即放回海中,不得携带入港或持有,将在禁捕期间会同农委会、海巡署组成稽查小组,不定期于渔港及鱼市场进行突击稽查行动,严格取缔违规捕捞过小螃蟹及任意弃置死蟹等不法行为,展现政府保护海洋资源之决心。
执法项目将加列取缔违规捕捞抱卵母蟹,遭查获不法者将依法严惩。请渔民务必自律,不要以身犯法;同时也呼吁消费者,请共同落实万里蟹严选守则,拒买拒吃过小及抱卵母蟹,在选购、享用万里蟹时也为海洋资源的永续尽一分心力,让万里蟹的美味能一直流传下去。
▲▼ 产期禁捉抱卵母蟹 永续发展「万里蟹」。(图/新北市政府渔业处提供,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