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鱼卵捕捞期满 新北吁渔民注意并遵守相关规定

▲ 飞鱼卵捕捞期满,新北渔民注意并遵守相关规定。(图/新北市渔业处提供)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飞鱼卵渔业渔期预计于7月31日结束,总容许渔获量为300公吨。渔船出海捕捞飞鱼卵时,须确实悬挂飞鱼卵旗帜,并于指定渔港卸货,另业者须确实填报渔捞日志及卸鱼声明作业用之草席应携回陆上处理,切勿随意丢弃海中。新北市政府农业局吁请渔民配合遵守相关管理措施,以维护飞鱼卵资源永续利用,促进产业永续经营

渔业处表示,109年度飞鱼卵渔业总容许渔获量为300公吨,渔期自5月15日起开始,预计7月31日结束。依现行法规规定,渔船捕得飞鱼卵后须于指定渔港卸货,目前全国共有8处指定卸货渔港,其中4处位于新北市,分别为万里区的野柳、万里渔港及金山区磺港、富基渔港,提供渔民朋友多处卸货地点的选择。

农业局长李玟表示,新北市今年度经核准兼营采捕飞鱼卵之渔船计有18艘,请相关渔船出海捕捞飞鱼卵时须确实悬挂飞鱼卵旗帜,作业后于指定渔港卸货,并确实填报渔捞日志及向渔会申报卸鱼声明,俾利后续统计分析相关资料,以有效掌握飞鱼卵渔业资源。为使飞鱼卵渔业永续经营,请渔民应确实遵守兼营飞鱼卵渔业之管理及应遵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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