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4个月!鳗苗11月起开放捕捞 业者必须向渔会申请登记

鳗苗捕捞季将从11月展开。(示意图新北市政府农业局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为期4个月的鳗苗捕捞渔季将在11月1日展开,渔业署今(30日)呼吁业者应向作业地区渔会办理登记,在作业期间维护自身安全及作业秩序,并配合于渔捞日志协助填报捕捞方法、捕捞地点及捕捞数量资料以利鳗鱼资源管理评估规划

渔业署说明,鳗鱼养殖是我国长久以来的传统产业,因为养殖所需的鳗苗仍然需要依赖天然苗,因此为兼顾渔民生计部分鳗苗得以溯河成长,在102年9月9日公告「鳗苗捕捞渔期管制规定」,每年自3月1日至10月31日止,除花莲县台东县外,禁止于距岸3浬内海域潮间带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捞鳗苗。

▲鳗苗。(图/新北市政府农业局提供)

渔业署进一步说明,以往每年捕捞日本鳗苗期间主要是从10月起至翌年4月底共计7个月,从102年起,规定开放捕捞期间为每年11、12月及翌年1、2月共4个月,捕捞期减少了3个月,此项规定是依97至101年度日本鳗苗各月份渔获量统计资料推估,前述3个月的禁止捕捞期可让该期间来游(10月及翌年3、4月)之日本鳗苗有机会溯河成长繁衍下一代,有助于维持鳗鱼产业永续发展

渔业署提醒,该捕捞作业是在低温及暗夜下,再加上冬季天候海象十分不稳定,岸际捕捞鳗苗的作业风险极高,有鉴于108年度为期4个月的鳗苗捕捞渔季将在11月1日展开,捕捞鳗苗业者除了应遵守相关主管机关所订岸际或水域活动安全相关规定及作业秩序外,应穿着救生装备并注意天候海象,以维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