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学导师效能 别只是「一学期吃两次饭」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对许多大学生来说,一学期导师见面机会大概只有两次导师聚餐时,教育部为落实导师的功能,依据「教师法」第17条,分别针对国中小、高中和大专院校订出导师「注意事项」或「参考规则」,要求学校明订导师的职责、遴选条件程序,以及代理制度,挑选出最合适的导师人选

▲随着年级越高,和导师见面的次数反而越少。

教育部训育委员会常委杨玉惠表示,大学导师改进的空间最大,许多教授都不太喜欢当导师,或者当上导师,就只是一学期请班级学生吃两次饭,其他交流时间微乎其微,非常可惜,其实大学生在生涯规划、选课、感情、就业等问题都比中小学生复杂,反而更需要有经验的导师协助。

学校制度的规画最容易影响到大学导师的效能,像是中央大学把导师辅导列入教授升等考评,最高占20%,就获得不错的效果中大学务长郝玲妮说,除了列入考评,导师也常驻在宿舍,因为学生在宿舍感到比较自在,举办讨论会、电影欣赏等活动,更容易拉近和老师距离。另外,考量到学生可能不喜欢被「分配」到的导师,中大2年前又增设了「专项导师」,包括职涯、宿舍、服务学习、体育4项,让学生依需求自行选择。

曾多次获选优秀教师的中央大学电机系助理教授吴炤民说,担任导师最重要的就是认识每一位学生,他会拿大头照人名配对记起来,走在校园就能随时叫出学生的名字,累积和学生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