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渔业委员会达协议 外交部公布渔船作业范围
外交部。(资料照)
「台湾日本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于1月14日至16日在东京举行第11次「台日渔业委员会」。本次委员会轮至日方主办,我方由台湾日本关系协会秘书长范振国担任团长,农业部渔业署署长王茂城担任主谈人,另外交部、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及相关地区渔会也指派代表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台日双方就《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今年渔船作业规则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以东经124度划分台日双方渔船作业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台方渔船的渔具不得流出东经124度3分以东的机制,如经指导后仍再发生,将采取适当的行政处分。
但为顾及冲绳小型渔船的作业空间,渔业署将指导渔业团体订定自律公约,尽量避免渔具流出东经124度2分以东。此外,我方也要求日方与我国就其他重叠经济海域作业问题尽早展开协商。 外交部指出,台日于2013年4月10日签署《台日渔业协议》,以和平理性方式解决长期以来的渔业纷争,并依据该协议成立「台日渔业委员会」,原则由台日轮流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成为双方建立渔业作业秩序及处理渔业相关议题的重要对话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