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债券及金融机构定存单 得为担保品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29)日宣布同意大陆地区债券金融机构存单得为担保品,近期可望开始实施。

金管会修正发布「金融机构接受外国货币及外国证券为担保品办理新台币授信」规定,同意大陆地区中央政府债券及金融机构定存单得为担保品,国内银行可接受世界排名前一千名以内信用卓着之大陆地区金融机构所发行之定存单为担保品,办理新台币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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