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泄漏个资供暴力讨债 台南地院判决结果出炉

桃园市警局中坜分局李姓警员涉嫌泄漏个资,被台南地方法院处刑2年,缓刑5年,并应向国库支付1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警局中坜分局李姓警员假借职务之便,涉嫌泄漏37笔个资给由白姓男子组成的「白家帮」暴力讨债,台南地方法院认为,李员因一时失虑触法,犯后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且被害人均表示愿意原谅,28日处刑2年,缓刑5年,并应向国库支付10万元。

一审指出,李男所为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未于搜集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应从一重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共37罪,各处1年,合并应执行2年,缓刑5年,并应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国库支付10万元。

一审认为,李男身为警务人员,明知被害人户籍、车籍资料属个人隐私权保护范畴,非于法令规定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不得非法利用,竟基于损害被害人利益意图,恣意搜集,并提供给白姓男子利用,不仅违反公务员应有职责,也缺乏尊重他人隐私法治观念,应予非难。

不过,李男因一时失虑触法,犯后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经此侦审及科刑教训,应知所警惕,信无再犯之虞,同时被害人也都表示愿意原谅被告,另部分被害人则认事情不严重,无调解必要,同意给予缓刑,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