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外流不雅片赚钱 她崩讨赔偿金 判决结果出炉
新北一名女子发现前男友外流她的私密影片,崩溃向对方提告索讨赔偿金。(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男子阿兴(化名)之前收到未成年女友A自拍的不雅影片,2人分手后,阿兴遭控贩卖影片赚钱,A女及A女父母事后提起民事诉讼求偿。新北地院审结,判阿兴要赔A女25万、A女的父母各1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中,A女主张与阿兴还在就读国中时为男女朋友,2017年间阿兴诱使她拍下不露脸的裸露身体影片,要求她传送影片,两人后因故分手,同年间阿兴却将影片传给同学观看,还贩卖影片牟利,并遭到不明人士转贴至讨论区。A女除了向阿兴提起刑事诉讼外,也与父母一同向阿兴讨赔偿金。
A女认为,阿兴诱使她拍下影片还散播,侵害了性自主权、名誉权与隐私权,故向阿兴求偿50万元;此外,A女父母表示,当时A女并未成年,身心尚未成熟,事发后她们为了避免女儿观念偏差,需花费更多时间教养,阿兴的行为加重了他们照顾女儿的责任与精神压力,故各求偿15万元。
对此,阿兴辩称,当时是被动接收影片,否认诱使A女拍摄,且他仅将影片传给同学看,没有对外贩售影片赚钱,他犯案时年纪太轻,一时冲动才做出这些行为,认为A女及其父母的求偿金额实在太高。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证据后,认定并无证据证明阿兴曾贩售并诱使A女拍影片,但阿兴散播影片为事实,的确侵害A女名誉权、隐私权等情节重大,又A女父母也受此影响需付出较多心力照顾A女,求偿有理,酌情后,判阿兴须赔偿A女25万元、A女的父母各1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