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东警违法查个资讨债还外泄 遭判2年不予缓刑
黄姓员警违法查询个资又将个资外泄,遭新竹地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不予缓刑。(邱立雅摄)
竹东分局27岁黄姓员警,被检举假职务之便,违法搜集民众个资后,供己讨债用,部分个资供他人违法使用,新竹地署检指挥县警局督察科、竹东警分局侦办,黄男4月底遭羁押,检察官火速提起公诉,新竹地院判决7月出炉,黄男依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不予缓刑。
黄男去年5月8日起担任警员,因个人催讨债务所需,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间,假借职务上机会,利用所配发的警政知识联网帐号,在办公处所登录公务电脑后,虚伪登载不实用途,进而先后违法搜集4名被害人个人资料,其中两笔供己催讨债务之用,余两笔则以通讯软体LINE、MESSENGER传送翻拍照片方式,传送被害人个资给具有帮派背景的陈男、彭男利用。
检方获竹东分局主动提报,4月26日指挥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黄男办公室、寝室等处,并拘提到案,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黄男身为警察,相较于一般人民,理更应遵守法律规定,竟假借职务机会,登载不实之电磁纪录,查询他人个人资料并外泄,侵害民众之个人隐私,所为实应非难,依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黄男辩护人曾请求宣告缓刑,但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身为公务员竟不知洁身自爱,利用其职务上机会,非法查询民众个资供己催讨债务之用,又查询民众个资供他人使用,违背法定职责,所为已使人民对公权力信任生不良影响,不予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