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硕士买春!误嫖13岁嫩妹 她作证「一句话」神解救

▲一名留美硕士与13岁少女交易差点吃上重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留美的江姓硕士于今年初,以4000元的代价和一名13岁少女性交易,遭到警方查获。由于女方为未满14岁之幼女,本应判处江男重刑,但当时男子曾向对方询问年龄,而少女表示自己「19岁」,且庭讯时也证称,她当时的确谎报年龄,因此台中地院从轻量刑,判处江男5个月、缓刑2年,并须接受法治教育

判决书指出,留美的江男拥有硕士学位,目前从事水产业;他于今年1月7日凌晨2时许,透过通讯软体「LINE」与绰号信霖」的男子联系,并相约在台中市一间汽车旅馆,欲与女子进行性交易。当时被告曾询问前来的少女年龄,而对方回答「19岁」,2人并谈妥以4000元的价码,进行全套性交易,却遭警方查获。

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江男对犯行坦承不讳,而少女也证称,当时的确向对方表示自己19岁;因此法官认为,虽女方的长相及身形均显稚嫩,应能看出她为未满16岁之少女,但其向被告虚报年龄,除非检查相关身分证件,否则的确无从知晓她的实际年龄。

法官审酌,江男犯态度尚可,虽与年幼少女发生性交易行为,尚能归咎于一时失虑,且应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不过,考量其法治观念薄弱,为强化他守法观念,并记取教训,因此判处他5个月徒刑、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且缓刑期间内,另需接受3场法治教育。

▼台中地院司法大厦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