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姐被跟踪影像曝光 警驳吃案:完成受理没超过20分钟
台南吴姓柜姐凌晨遭男子跟踪案,房东控诉警方疑似想吃案,警方20日澄清绝无此事,「民众进来到完成受理没超过20分钟」,目前已在追查该男子的下落。
这名柜姐16日下班后跟朋友去吃晚饭,吃到隔天凌晨1点才骑车返回租屋处,途中她发现似乎有人跟踪她,停车后赶紧冲进租屋处,没想到男子竟冲过来还撞大门,似乎想闯进宿舍。
根据巷口监视器影像显示,当时吴女骑车停在租屋前的空位,她没有立刻熄火,似乎是在等待什么,没多久,一名男子骑过来后转弯,画面拍不到,女子突然连安全帽都来不及脱,就拿起包包匆忙走向租屋处,刚才那名男子也跟了上来,甚至冲过去试图要破门,女子吓得尖叫、赶紧锁门,男子立刻离开现场。
深夜遇到陌生人骑车尾随,甚至意图想破门而入,任谁都会害怕,柜姐事后告知房东,2人一起向警方报案,但抱怨警方一开始连监视器都不愿意看,甚至反问「这样有什么罪」,房东质疑警方疑似想吃案。
立人派出所所长沈振莘表示,「受理前我们都必须对案情厘清,在厘清的过程,可能房东认为我们太过繁琐,所以觉得我们有在推托的情形;至民众进来到完成受理的时间,没有超过20分钟。」警方严正澄清已经受理报案,正扩大调阅周边监视器逐一过滤可疑对象,
对于这种令人恐惧的跟踪行为,却只在社会秩序维护法有罚责,但最高只罚3千元,而且被害者还需有「劝阻」跟踪者不听等要件,才得已构成犯罪事实;对一般女子来说,遭到跟踪可能连跑都来不及了,怎么还有勇气大声劝阻?万一让自己陷于险境又该怎么办?(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