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淫班导强上17岁女学生 边弄边坏笑:妳是我的玩具

▲女学生受邀到班导师家,不料却惨遭指侵。(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某高职朱姓班导师,多次向班上17岁女学生小晴化名)告白,还当众搂抱、搭肩。小晴以为这是师长的关爱,内心不以为意,岂料朱男竟以协助考证照为由,把小晴骗到住处性侵,还笑称女学生是他的「玩具」。新北地院审理时,考量双方已以40万元和解,18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2年徒刑

根据判决书指出,小晴指控老师2016年间在同学面前对她搂抱、搭肩,还在午休亲吻她的后脑勺,起初她虽觉得奇怪,但因为老师对其他女同学也会这么做,所以她以为这只是一般师长的关爱之情,加上她当时失恋,老师频频嘘寒问暖,又说要协助她考证照,才答应前往老师套房住处。

岂料一进房,老师随即强吻她的胸部嘴唇,完全不顾她拼命挣扎大喊:「我不喜欢」、「我不要」,强行性侵,还边指侵边笑说:「把妳当作玩具」、「玩坏了就让妳洗澡」、「等妳满18岁时一定要跟我做」等语,让小晴事后回想起来,仍在庭上数度崩溃痛哭、恶心呕吐。

朱男则辩称,两人感情超越正常师生关系,他不仅曾数度向小晴倾诉爱意对方甚至回送戒指定情物,加上女方单独到他套房,他以为小晴想进一步发展才伸手,但遭拒绝后就立刻作罢;倘若真的是性侵,那为何女方事后没有立即验伤报警,反而还与他保持联络,甚至写感谢卡给他呢。

新北地院审理时,审酌校内辅导老师及小晴闺蜜听闻此事,而且案发后小晴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出现情绪不稳、数度哭泣等情形,因此认定朱男强行指侵,判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至于朱男在教室内搂抱、亲吻小晴等性骚扰部分,因撤告判决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