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揭诱奸上吊亡!父母声明不究责 网肉搜追狼师「李国华」
「令人心碎却无能为力的真实故事。如果这件事情正在发生,我们要怎么假装世界上没有人以强暴小女孩为乐?」26岁林姓女作家昨在台北住处上吊身亡,生前在遗作留下这句话令人心碎。父母今发声明爱女罹患忧郁症主因,是9年前遭补习班名师诱奸所致。不少人希望能追出书中指的国文狼师「李国华」到底是谁,女作家遗作也大缺货。有律师表示被告「李国华」恐涉妨害家庭、或利用权势性交罪嫌,但让被告定罪恐困难。
曾以学测满级分荣耀,获得媒体关注的林姓女作家,如今因自己的真实故事离开人世,让全台哗然不舍,「初恋是李老师。因为李老师把她翻面,把他的东西塞进去。那年的教师节oo才十三岁,这个世界和她原本认识的不一样。」
「如果这是爱情,为什么觉得暴力?为什么觉得被折断?为什么老师要一个女学生换过一个女学生?如果这不是爱情,那满口学问的李老师怎么能做了以后,还这么自信、无疑、无愧于心?」林姓女作家遗作一字一句写着亲身遭遇「如果我爱老师,老师说爱我的方式是将阳具塞进十三岁的我嘴里;老师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的礼物,却残酷撕裂地折着我的身体。」
即使林女父母28日傍晚透过出版社声明澄清,不是要求大家向任何个人究责,也并非想追求(书本)销量。即使出版社也强调「我们想要提醒各位的是,即使本书是真人真事改编,也请不要轻率将作品内容和作者经历百分之百画上等号。」但这个星期五却让许多网友、民众心情相当低落。
目前除了林姓女作家的遗作因需求量过大,出版社紧急印制中,市面上缺货。大家也都想了解书中的狼师到底是谁,希望能揪出来踹共。
女作家小说写到,遭到国文名师化名「李国华」性侵,补教老师一家人搬进来的时候,曾经探访女主角,甚至书中提到李国华带礼物回家,最多的是从骨董店搜来的清朝龙袍,不管其女儿年龄,还是爱收藏骨董的兴趣,都成为乡民们在网上扮演柯南追查的蛛丝马迹,想帮忙讨公道,但现实生活中却恐怕有难度。
28日晚间李国华、书名线上版、诱奸等词成为Google热搜关键字。对此,名律师吕秋远表示,要构成涉罪前提是这位补习班老师跟她有上下监督隶属关系,「而且这位补习班老师利用这样的情况来发生性交行为,这时候才有可能构成(利用权势性交罪)这个构成要件。」
推算9年前,还在读高中的女作家已满16岁,如果双方是合意发生性行为,加害人不会有刑责,再来犯案老师有没有涉犯其他罪行?如果是利用权势性交罪,目前还在20年的追诉期内,不过需要有相关证据。
吕秋远指出「如果父母愿意提告,那在属于告发的状态之下,检察官或许可以介入侦办。」不过因为女作家过世缺乏证据,单凭小说内容跟父母声明,如果没有其他人作证或其他证据,恐怕难以将老师定罪。
作家父母选择勇敢站出来,透过声明揭露,或许也是知道法律上制裁不了这名曾经伤害过女儿的补教名师,只希望能让更多人持续阅读这本书,让作家承受的痛苦被理解,使社会上有更多力量来保护性侵受害者。
另外,曾在妇幼专组侦办性侵案的前检察官、现为中理法律事务所执行长的律师杨智纶,28日接受《ETtoday东森新闻云》电访表示,以该声明稿推测时间点可能是在林女17岁时,很可能她迫于老师的身分、权势而发生关系,该师就涉及利用权势性交罪,面临6月以上至5年以下徒刑。
但因事发时间点并不明确,杨智纶提到,目前来看只知道是在林女高中时期,若是高一、15岁时,「不管双方是否合意发生性关系,该师都涉及『对14岁到未满16岁少女性交』」,触犯妨害性自主罪。
杨智纶补充,该案事发已久,「可能在证据上比较薄弱」,仅靠林的小说内容和父母的声明稿,很难将该师定罪。他也表示,妨害性自主罪为公诉罪(非告诉乃论),既然事件已曝光,真相到底为何,检警应可主动分案办理,无须待林的父母提出告诉,不过最终仍须视有无相关证据判定。
另外其实狼师也涉有妨害家庭疑虑,妨害家庭分成「和诱」、「略诱」,依据刑法240条及241条,和诱或略诱未满20岁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性交,分别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仍在追诉期内,只是「举证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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