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派出所丢信号弹泄愤 3屁孩被判6个月

严男等人2019年9月24日到松山派出所关心被逮捕的朋友,不满被警方劝离,竟朝派出所丢信号弹泄愤。(翻摄画面胡欣男台北传真)

台北市彩虹桥去年9月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松山派出所员警将2名犯嫌带回侦办,严姓友人得知后到场关心,不满被警方劝离,竟率众朝派出所丢信号弹,警方事后逮捕严男等3名主嫌,移送法办。台北地院审结,依妨害公务罪判3男各6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黄姓男人去年9月24日在林姓友人的陪同下,深夜与郑姓男子约在彩虹桥谈判双方一言不合起冲突黄男竟亮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郑臀部狠刺2刀,随后逃逸。郑男忍痛自行救医,幸无大碍

因黄、林形迹可疑,没多久就被巡逻员盘查逮捕,隔日凌晨,黄男的友人严男率人到派出所探视,警方为避免滋事上前劝离,严男心生不满,向陈姓友人拿了信号弹,再与蔡姓友人折回派出所丢掷。

警方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再循线逮捕严男等3人到案,讯后依公共危险放火未遂罪送办。不过,检察官认为信号弹只丢到派出所台阶外墙,并未起火燃烧,不构成放火未遂罪,改依公然聚众施强暴胁迫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法官认为3人犯行不构成公然聚众施强暴胁迫罪,考量3人认罪,没有员警受伤,改依妨害公务罪各判刑6月,均得易科罚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