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搭捷运被鼓励…女作家被认出状况差 网搜诱奸师「李国华」

才女林姓女作家。(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下同)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这不是关于被诱骗性侵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曾经在迷你讲座这样谈遗作的26岁林姓女作家,日前上吊身亡,第一时间丈夫崩溃痛哭不已,事后父母声明内容指出,女儿因9年前遭诱奸痛苦忧郁,更让民众悲痛不舍。生前的她曾在捷运被人发现状况不好,脸书坦承想放弃自己,让网友不舍希望揪出狼师,不过律师却说难度很高。

曾因学测满级分被报导的资优才女林姓女作家,日前在家中上吊,因争吵分居的丈夫,第一时间收到她好友讯息,担心地到处找人,最后发现妻子已结束生命,忍不住在派出所崩溃痛哭,让员警们感叹不舍。父母随后勇敢痛揭「女儿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纠缠着她的梦魇,也让她不能治愈的主因,不是忧郁症,而是发生在8-9年前的诱奸。」

林女生前的巨大痛苦,书写进遗作当中,也曾在婚宴上表示,高中生病,失去了「快乐的能力」。林女父母声明表示,书中的主角们,都是女儿一人的亲身遭遇,但她为了保护父母和家庭,才隐晦写,希望社会上不要再有第二个人受害,不是要求大家向任何个人究责,是希望透过有人持续阅读本书,能够使女儿所承受的深沉黑暗被理解,使社会上有更多力量来保护受害者们。

此事除了再度让大家正视忧郁症的正确态度,更多的是网友不舍遗憾,以及对于当初造成这件事的书中主角「补教名师李国华」的追查。

林女遗作的推荐序写道「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会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书中主角被老师强暴了,但她不能说出来。

不过,林姓女作家生前曾经在一场「迷你讲座」上,亲自对读者的疑问解释,她拿着麦克风轻声细语地说「这不是一本控诉的书,女主角是充满柔情有爱有欲望,故事不是像南韩的《熔炉》或是美国《不存在的房间》」、「它不是一个关于女孩子被诱奸的故事的书」。

不过出版社28日晚间再PO文澄清「我们想要提醒各位的是,即使本书是真人真事改编,也请不要轻率将作品内容和作者经历百分之百画上等号。愿意阅读的朋友请实际花时间去感受和理解,不要做过多的臆测和推论。」

林女心情低潮陆陆续续出现在自己脸书中,19日曾PO文写到「那天回家的捷运上,一个褪白牛仔裙及踝的女生出站时,面目淹在黄金色浏海后,小纸条塞到我手里她写了:OO妳很棒的,书中女主角名三个字擦掉了,刻痕留在底下,我极感动,又极感伤。」她说,「感动是她认出我,想要表示善意,感伤是连她都看得出我精神状况不好。」

「她没说书如何如何,她在鼓励我,因为确实那时我又在想自杀。」她表示,多希望自己无病无痛,没有创伤,聊天时不必避免直触、却不停地绕着它走。也曾在脸书上透露「但是我的一生就那样被改变了,妳懂吗?我比任何人都不甘心......。」

女作家在遗作写到,遭到国文名师化名「李国华」性侵,补教老师一家人搬进来的时候,曾经探访女主角,甚至书中提到李国华带礼物回家,最多的是从骨董店搜来的清朝龙袍,不管其女儿年龄,还是爱收藏骨董的兴趣,都成为乡民们在网上扮演柯南追查的蛛丝马迹,想帮忙讨公道,但现实生活中却恐怕有难度。

名律师吕秋远表示,要构成涉罪前提是这位补习班老师跟她有上下监督隶属关系,「而且这位补习班老师利用这样的情况来发生性交行为,这时候才有可能构成(利用权势性交罪)这个构成要件。」「如果父母愿意提告,那在属于告发的状态之下,检察官或许可以介入侦办。」不过因为女作家过世缺乏证据单凭小说内容跟父母声明,如果没有其他人作证或其他证据,恐怕难以将老师定罪

另外,曾在妇幼专组侦办性侵案的前检察官、现为中理法律事务所执行长的律师杨智纶,28日接受《ETtoday东森新闻云》电访表示,以该声明稿推测时间点可能是在林女17岁时,很可能她迫于老师的身分、权势而发生关系,该师就涉及利用权势性交罪,面临6月以上至5年以下徒刑

杨智纶补充,该案事发已久,「可能在证据上比较薄弱」,仅靠林的小说内容和父母的声明稿,很难将该师定罪。他也表示,妨害性自主罪为公诉罪(非告诉乃论),既然事件已曝光,检警应可主动分案办理,无须待林的父母提出告诉,不过最终仍须视有无相关证据判定。

另外其实狼师也涉有妨害家庭的疑虑,依据刑法240条及241条妨害家庭分成「和诱」、「略诱」,和诱或略诱未满20岁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人者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性交,分别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此案仍在追诉期内,只是「举证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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