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逼我,不照做就分手」  他到女友订的房性侵她朋友

情侣共谋设计晶晶都被判刑。(图/示意照/图中人物新闻无关/记者黄克翔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辽宁省本溪市一对情侣竟伙同算计朋友晶晶(化名),先由女友莉莉(化名)将人骗出来,再由赵强性侵;赵嫌称,「女友逼我,不照做就要分手。」情侣分别被判刑。

华商晨报》报导,赵强供称,2014年下半年某天晚上,女友打电话给他,让他到本溪一家金店楼上平台;他到了之后,女友说她一会带一个朋友过来,还说那个人得罪她,让他帮忙教训一下。

过了一会,赵强见女友把长发女孩晶晶带来,于是用手打晶晶;晶晶拿出手机打电话求救,被莉莉把抢走关机。莉莉到附近开了一间房后,让赵强和晶晶进去,见晶晶反抗还打她几下。3人进入旅店房间后,莉莉就让赵强脱晶晶的衣服

赵强回忆,莉莉跟他说,如果他不这样做,就不要继续在一起,在莉莉离开房间后,性侵了晶晶;他说,会这样做是莉莉与晶晶有矛盾。

莉莉则供称,她是按照赵强的要求,谎称让晶晶陪她去金店的平台上拿东西,还骗晶晶说她认识的一个人也在上面;在平台上,晶晶看认识的人不在,便拿手机打电话给别人,被她抢走掉地上

莉莉说,赵强过去打晶晶耳光,和晶晶扭打在一起,她不让赵强打晶晶,「他说再拦着连我一起打」;之后,赵强让她去平台上的旅店开房,3人一起到房间后,他让晶晶把衣服脱了,并掏出一把刀放在晶晶脸上威胁她,「他让我出去,不然连我一起整(性侵)。」

事发后,晶晶报警,莉莉被捕;而赵强则逃往外地,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直到2016年6月末,已经化名「熊志强」的他在贵州被抓。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1日凌晨1时许,赵强伙同莉莉,先由莉莉将晶晶骗至本溪一金店楼上平台处,再由赵强殴打晶晶,并将晶晶带到附近某旅店由莉莉订的房间内,他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强行与晶晶发生关系

此前,莉莉的法定代理人已一次性赔偿晶晶各项经济损失,一共人民币2万5000元(约新台币11万元)。2017年2月,法院一审判赵强犯性侵罪,判处徒刑5年5个月;赵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莉莉已因此案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