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手机「男女共浴照」让他抓狂 打成猪头再逼「分手砲」

女友手机「男女共浴照」让他抓狂,打成猪头再逼「分手砲。(达志影像)

一名黄姓男子因发现女友手机内有与其他男性的亲密合照,醋劲大发之下动手殴打女友,甚至等打累了两人双双入睡,睡醒又向女方强索「最后一次」的分手砲,照样性侵遍体麟伤的女友。台北地院参酌,女方、证人证词及验伤单,分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黄男徒刑3年6月,伤害罪徒刑3月。全案可上诉。

据检方调查,黄姓男子于2018年1月开始与被害人交往,2019年6月11日黄男至女友北市文山区住处,却发现女方手机内有与其他男人的亲密合照,两人当场爆发口角,接着在隔日凌晨连续掌掴被害人,拉扯女方头发,痛殴被害人手腕、手臂及臀部,连被害人趁隙逃离住处,又被吴男拉回屋内继续痛打。

等到黄男打累了,与被害人于房内各自入睡,不料黄男清晨5时醒来余怒未消,竟要求被害人说「来做最后一次」,随即不顾女方意愿暴力性侵,直到6时黄男要上班方才离去,被害人于是向张姓及吴姓友人求救,并验伤报警,随即搬离该处。

开庭时,黄男否认性侵,辩称自己因看到被害人与其他男人泡温泉的合照而暴怒,吵完架待双方冷静下来,被害人主动问他「要不然我们来做最后一次」,因此并没有强迫女方。但张姓证人供称,当自己接获被害人痛哭来电,并会同警察到场时,看到被害人明显眼睛脸颊瘀青、双手有勒痕」。吴姓证人也表示,被害人曾传送自己被打伤的照片给他,还在讯息中表示「救我」。

合议庭审理后,认定黄男强邀被害人分手炮时,被害人因极度畏惧,为求自保才选择放弃抵抗,并不代表当下愿意与黄男发生性行为,因此依照相关卷证判决黄男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