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边开车边脱裤「逼女学生帮手淫」 高三妹崩溃传讯求救

高三学生婷婷(化名)一日放学公车时遭校车司机猥亵,对方甚至要求她帮忙手淫。(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郭姓男子交通公司指派,至台中某高中担任校车司机,孰料,他一日竟趁车上仅剩一名女学生时,先借机搭讪,「有没有男朋友?」接着再不顾女学生反抗,裸露自己生殖器,要求女学生替他手淫。女学生脱困后传讯学校老师求救,事件因此曝光法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姓司机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郭姓男子2017年间在某交通公司任职,并受指派担任台中东势区某高中的校车司机。郭男2017年11月17日下午载学生返家时,因见高三女学生婷婷(化名)是在最后一站下车,遂等其他学生均已陆续到站离开、车上仅剩婷婷一人时,要求她移至靠近驾驶座的位置。

婷婷第一时间有拒绝,不过郭男再次要求后,她遂妥协向前移动至驾驶旁的位置坐下。郭男见状,开始借机搭话询问「有没有男朋友?」并于车辆行进间,拉下裤头拉链、将自己生殖器裸露出来,以手触碰婷婷胸部大腿借口亲亲,强迫她替自己手淫。

婷婷直到公车到站时才脱困,她也于事隔2日后的凌晨1时许,传送「老师,我的身体差点被校车司机抹过,请校车司机不要对我性骚扰好吗?」等内容向班导求救,学校受通报后也立即展开调查。

法院审理时,郭男辩称2人一路上仅单纯的聊天,他没有和婷婷有特别的互动;而郭男的辩护律师则拿出公车的行车纪录器指出,案发时公车基本上没有停滞,全部都是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很难想像郭男竟然有办法不用操作方向盘,也不用握着排档杆,裤子之后又穿上裤子。

法庭上郭男自承,车内监视器但无记忆卡。对此,游览车业者出庭证称,郭男所驾驶的这台小巴先前有发生车祸国道警察需要行车纪录来判定肇责,故当下即把记忆卡拔掉,后续就没有再装上。

法官勘验婷婷传送的求救简讯证物后认为,当时天色已晚,虽然道路上有路灯车灯商店灯光照明,但车内仍相当黑暗,若有非行恶举,车外之人确实难以窥知,且根据郭男行车定位轨迹可以发现,他车速在1至46(公里)不等,甚至多有车速为0的情形,慢速行驶下猥亵女学生并非不可能;衡量婷婷描述猥亵过程详尽,且她案发后也开始服用抗忧郁药剂,显然此事件对她影响甚深,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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