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现他身上草莓?「胸痣小三」帮房仲口交买相机记录
这个小三真嚣张!已婚杨姓房仲偷吃公司杨姓女会计,双方平均每周到新北市新店、土城等地的汽车旅馆激情一次,杨女买相机拍帮他口交过程。东窗事发后,杨女多次传简讯呛元配,「如果妳跟他好,怎么会没发现他身上的草莓?」台北地院4日判杨女必须赔偿35万元。
▲杨女帮杨男口交,还主动拍下过程,最后成为通奸证据。(图/示意照,取自YouTube)
杨女宣称,她和杨男2007年开始交往,他2008年才和杨妻结婚,是他劈腿在先;婚礼当天,他还找她到场收礼金。据了解,去年3月,她看见他和家人到KTV唱歌的照片,气得打给他理论,但他不接,她直接打给杨妻,杨妻因此起疑,他才坦承这段婚外情。
警方调查,杨妻得知后悲痛万分,但小三多次传简讯呛说,两人结婚当天,他还拉她到一边亲吻,问她是否后悔,「我推开他,是我不要他才有妳!」「大概妳要死要活的。」「他为我做的,我真的不能告诉妳。」
杨妻怒告两人通奸,事后对丈夫撤告,向杨女请求赔偿120万元;杨男也拿出杨女替他口交的影片档案,当作证据,还指出杨女的身体特征,「她胸口有一颗痣」。
杨女去年被依妨害家庭罪判4月徒刑,但她坚持没有侵害杨妻权利,上诉高等法院。民事部分,法官认定杨女侵害配偶权,判赔35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