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军人盗刻岳父母印章与怀孕小女友结婚 离婚后被告

职业军人伪造父母印章跟小女友结婚,遭判刑定谳。(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曾当职业军人的台中市蔡姓男子,2014年间与当时仅19岁的怀孕小女友想结婚,蔡男竟伪造准岳父母的印章,并找朋友伪造签名。蔡男婚后3年离婚,岳父母提告伪造文书。最高法院审理后,29日将蔡男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蔡男朋友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4年8月间,当时为职业军人的蔡男,因19岁赵姓小女友怀孕,决定步入结婚礼堂。他明知民法规定未满20岁男女结婚时,必须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蔡男未得到准岳父母的同意,就打算先登记结婚。

蔡男在台中市某地,伪刻准岳父母印章后,由蔡男告知翁姓友人其岳父母身分证号、地址电话资料,再由翁男在结婚同意书上填写岳父母的身分资料,并在法定代理人签章栏内伪造岳父母签名;蔡男另外在结婚同意书签章栏处,盖用伪造印章。最后再由蔡男带女友向不知情的户政事务所承办人员谎称已获得赵女父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成功。

但2人结婚3年后反目,决定离婚,蔡男并将儿子带走。岳父母不甘心,一状告上法院,蔡男、翁男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蔡男否认犯罪,辩称岳父母不但同意,甚至还参加迎娶仪式,也参加了婚宴,他并未伪造文书。但法院根据客观事实,认定蔡男、翁男未获同意而伪造印章、签名,均成立伪造私文书罪。一二审法院均将蔡男判刑3月、翁男2月,均可易科罚金。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9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