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刻准岳父母印章强娶19岁女友 人夫3年后离婚秒挨告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现年23岁的蔡姓男子2014年8月时想与才19岁的赵姓女友结婚,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于是干脆盗刻岳父岳母印章,再找来朋友一起到户政事务所完成登记。赵女双亲虽然很气这个先斩后奏的举动,但考量女儿已经怀孕只好同意出席婚宴,一直忍到两人离婚后再对前女婿提告。

赵母认为女儿离婚后就没有必要「手下留情」,于是对前女婿提告。(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蔡男在2014年8月时刚满20岁,高中毕业的他想娶19岁的女友为妻,明明知道对方家长不同意且女友也还没满法定年龄,于是偷偷跑到台中市区找不知情的刻印业者伪造准岳父母的印章,接着再把两老的身分证字号地址以及电话资料告知翁姓友人,等到伪造的结婚同意书完成后,再相约一起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

赵女的双亲得知女儿与男友先登记才补办婚宴,虽然不高兴仍决定出席婚宴,只因为当时女儿已经怀孕,如果不参加可能会害她被夫家欺负;巧合的是,这段婚姻在短短3年后就破局,小俩口离婚后赵母认为时机刚刚好,于是反击怒告前女婿伪造文书

▲蔡男为了和女友结婚,盗刻准岳父母的印章去办理登记。

蔡男否认盗刻印章,辩称一切都有经过赵女父母同意,况且如果真的是他强行盗刻,他们大可拒绝参加婚宴,反对这桩婚事到底,既然出席了就等同是祝福两人共组家庭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赵女父母是考量到怀孕女儿未来的生活,才会勉强同意出席婚宴,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认同这段婚姻,加上翁姓友人也坦承结婚同意书是他写的,因此不采信蔡男的说词,最后依伪造私文书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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