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父判死生 最高院择期辩论
最高法院实施「辩生死」新制后,廿六日针对吴启豪逆伦弑父死刑案,由受命法官宋明中召开程序准备庭。检辩双方讨论后,作成被告犯后自首该不该减刑?是否已达无法教化、需判死与世隔绝的两项法律争点,将择期开庭辩论。
虽然吴启豪历审庭讯时,都希望自己被判死,「否则出狱后还是会把全家人都杀掉」;但吴的律师林彦苹希望最高法院能提讯他,让吴在终审判决前「讲讲话」,争取自己的生命权。林彦苹还说,吴疑有精神方面疾病,将争取让他再次进行精神鉴定,以此做为最高法院判生或死的量刑标准。
法官宋明中表示,会审酌考虑;兼具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身分的吴启豪两位妹妹,合议庭也会征询她们出庭的意愿。
廿三岁的吴启豪是独子,从小受到溺爱导致脾气暴躁,高中肄业赋闲在家当「啃老族」。去年一月八日下午两点多,他气父亲酒后骂他不工作、不读书,就把父亲从新竹住处楼梯上拉下,从储藏室拿铁槌敲打父亲头部与脸部十多下,确认断气才停手。
吴想到楼上的妹妹可能揭发他的犯行,便回头拿剪刀上楼追杀大妹,经大妹奋力反抗,吴气力用尽,返回房间思考如何杀妹,吴女则趁机负伤逃离求救。吴杀死父亲后,罹癌母亲何素梅忧心过度一周内就病逝。
一审认为吴弑父且犯后态度恶劣,判他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认定他持铁槌打死有养育之恩的父亲,应判死刑,杀妹未遂判刑六年,合并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昨在辩论前先开准备庭。由合议庭受命法官宋明中承审;吴敏诚未聘任律师,由法扶会指派林彦苹律师担任辩护人,检方则由最高检检察官庄春山莅庭。
宋明中表示,本案是杀父的重大刑案,依法在量刑上只能在判死或无期徒刑中择一。为求审判周延,合议庭决定以公开辩论方式,让检辩双方可当庭陈述意见,就量刑进行辩论。他并列出自首有无减刑必要、被告是否应判死的量刑标准,做为言词辩论庭论辩的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