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鬼父性侵女儿10年 从幼稚园到高中共计2084次
▲土城一名鬼父从女儿6岁开始予以猥亵、性侵,10年来累积兽行2084次,被判刑14年。(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新北市一名男子自2002年开始,就对当时读幼稚园大班的6岁女儿强制猥亵,并在她小学三年级时开始予以性侵,直到目前就读高中的女儿向教官曝光全案,才让鬼父被新北地院依对少女强制猥亵、性交罪,判刑14年,并须接受强制治疗。
检方调查,受害少女2013年2月26日在校时莫名哭泣,在校方询问下吐露,她的父亲正在跟她闹自杀,扬言带她去死、同归于尽,并说出自己10年来都被父亲当作情人,强制在土城区家中发生性关系。
鬼父开庭时辩称因为自己管教严厉,女儿才挟怨报复谎报性侵。但少女在通过测谎后,让法院认定被告一共对女儿性侵685次、猥亵1399次,逆伦兽行一共2084次,依法判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