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名药涉讼案 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东洋、晟德续缠讼

台湾东洋(4105)24日发布重大讯息指出,该公司与晟德大药厂Risperidone PLGA学名委任开发案,收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其民事契约关系是否有效存在,将于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

东洋表示,该公司原自主研发Risperidone PLGA学名药多年,期间前董事长林荣锦亦兼任晟德董事长。林荣锦离开东洋后,主张药品系晟德委托东洋研发,应为该药品之所有权人,而提起民事诉讼

该民事确认契约关系诉讼中,先前高等法院认定委任契约存在,但东洋认与事实不符,依法提起第三审上诉,经最高法院废弃原判决,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东洋表示,Risperidone PLGA学名药,系由台湾东洋自行研发成功。林荣锦在职期间,提供不实资讯予东洋董事会,以求签署与晟德公司委任开发协议,将Risperidone PLGA学名药让渡至晟德大药厂。同时,林荣锦于东洋董事会开会决议本案时,竟未依法回避,是否涉及违法,尚待查明;且该药品委任开发协议,亦非由双方公司合法代表人签署,依法契约当然无效。

东洋表示,对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公司深表欣慰。另外,东洋控告林荣锦涉嫌特别背信案,尚在最高法院审理中,公司将于收受判决书后,一并送请最高法院参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