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扣押我国渔船 船上22人均安

外交部在接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通报后,随即请驻印尼代表处透过管道了解「乔和」号人船状况及案情。据了解,印尼军方是以「乔和」号行经印尼领海时未悬挂国旗且捕鱼设备未放置于舱内为由,登检「乔和」号并予以扣押。

崔静麟指出,驻印尼代表处已经在6月28日派员前往亚齐省,船上21名船员、1名观察员共 22人生活状况无虞。外交部与驻印尼代表处将持续与印尼方保持密切联系,并提供「乔和」号船主必要的协助,争取人船尽速释放,并保障我国渔船的相关权益。农委会渔业署则说明,目前人都安全,在船上、岸边活动,原则上应可依照规定办理后获释放。

屏东东港籍渔船「大鲔13号」2018年也是「无害通过」麻六甲海峡,遭印尼军方登检,并被扣留,历经35小时才获释。

渔业署当时曾强调,麻六甲海峡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指之「用于国际航行之海峡」,所有船舶享有过境通行之权利;依该公约第44条规定,海峡沿岸国不应妨碍船舶之过境通行,印尼公务船舶于麻六甲海峡擅自扣押我国渔船,已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侵害我国渔船之航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