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当后宫 高雄男当她面性侵同房2闺蜜...女友怒拍床唤不回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趁女友闺蜜熟睡之际检奸性侵得逞,一审重判有期徒刑8年,林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免费图库Pixabay)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和郑姓女友为同公司职员,2人一起举办公司活动,郑女同时也邀请了2位朋友一同游玩,4人同住一房,但怎料到林男竟趁着2女酒醉熟睡之际,指奸性侵得逞,期间郑女更是目睹,愤而离房。经起诉后,屏东地方法院一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处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和6年,执行期8年,但林男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后驳回林男上诉,维持原判。
高雄一名林姓工程师和同公司的郑姓女子为情侣,一起替公司举办活动,郑女也邀请了当时仍是学生的小玉和小茹参与活动,4人入住民宿双床房。
当晚小玉和小茹因不胜酒力,先后就寝睡同床,但林姓男子在熄灯后并未离开,反而是看小玉不胜酒力而熟睡之际,认为有机可乘,先是走到小玉的床边,亲吻她的头部脸部,更指侵得逞。
而小茹在一旁发现林男对小玉的犯行,林男竟将目标转移到小茹身上,对她又摸又亲。小茹吓到到当场无法反应,林男见小茹没有反应,又将目标转回小玉身上,上床脱掉小玉的裤子,被小茹示意阻止,随后小茹竟遭林男指侵、性侵得逞。而睡另一床的郑女在一旁见状拍打床铺意图阻止不成,愤而离房。
林男应讯时,坦承确实有对小玉和小茹猥亵与性交,林男皆否认犯行,但强调有询问过两女意愿,属合意性交。林男强调,他有在小茹耳朵旁询问,小茹虽然无明确表从嘴巴表示意愿,但有点头同意才继续后续的动作。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对比相关证词、被害人急性压力反应、焦虑适应障碍症等而就医,认定林男犯行。
判决指出,林男为满足一己性欲,漠视小玉和小茹的性自主权,并利用其熟睡无法反抗与无援可欺之际,违反其意愿而强制性交,对2人身心已产生巨大伤害,因此法官认为一审分别判处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与6年,执行期8年的判决无误,维持原审,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