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友面硬上闺蜜 淫男不甩大姨妈来「闯红灯」代价惨
当女友面硬上闺蜜,淫男不顾她大姨妈来「闯红灯」代价惨。(示意图/达志影像)
1名李姓男子在2018年年初,邀女友及女友闺蜜A女到外出唱歌后回到住处续摊,竟然意图染指女有闺蜜,竟威胁A女「妳要喝烈酒还是让我摸下体否则就PO上爆料公社」,A女担心遭受伤害,又正值生理期,只好答应对方,未料李男却「硬闯红灯」,当着女友面硬上得逞,,女友目睹后惊骇莫名事后出面作证打脸男友,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经上诉高院维持原判,新北地院则判赔民事须赔偿80万。
根据判决书记载,A女为李男女朋友的友人,3人在107年 1、2月间某日晚间外出唱歌,再一同返回李男住处。但李男竟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要求 A女陪同喝烈酒,或者自行脱裤子由其抚摸下体,并胁迫 A女如不从,即欲将A女资料公开至爆料公社,摧毁 A女人生。
A女因恐惧饮用烈酒,且当时生理期届至腹部疼痛,希望尽速离开现场,不得已自行褪去身上裤子,李男当场不顾 女面露不甘愿之表情,仍违反她的意愿,先以手抚摸下体,遭A女出言制止甚至以手推阻仍不罢手,竟当着女友的面强行硬上,A女事后立刻前往警局报案
但李男开庭时却辩称,事发当日那天是A女自己脱裤子之后,跟他要提款号码,摸她下体是她叫我去摸的,并没有对她性侵,后来是她自己答应说让我碰一下,叫我用下体碰她下面一下子。
但是李男的女友眼见闺密在眼前被性侵相当气愤,做证实直指李男有威胁A女陪他等喝酒,以及脱裤子让他抚摸下体,之后李男就直接性侵,当时A女有表示生理期届至而不愿意,也有推开李男,自己因畏惧则在旁观,当场打脸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