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不舒服」无照儿代骑一转闯红灯 拒签3字惨喷7800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阿财化名)去年11月9日下午3时许骑机车行经屏东广东路与民学路口,因为无照驾驶加上闯红灯,被警员拦下又拒绝签名,事后遭开罚7800元。他自称当时是因为母亲身体不适,才会代为骑车,并没有闯红灯,但还是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事发路口。(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阿财在判决书中提到,事发当日母亲因为身体不适,请他代为骑机车,行经广东路与民学路口时明明是绿灯,也没有两段式待转区的记号,却被埋伏在路边的警员以闯红灯为由拦下,「我骑过去的时候,也有其他车辆同样左转行驶通过,警员却没有拦查。」

阿财心生不满,因此与警员发生争执,拒绝在举发通知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共3字),没想到警员竟然出言恐吓,如果不签名就要把案件移送监理站,他一听马上决定骑车离去,结果遭到拦阻,人民权利明显受到侵害。

不过,阿财提出行政诉讼希望撤销7800元的罚单违规点数3点,但被屏东地院法官裁定驳回,他不满提出上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他提出上诉的理由无非是重复原审不采用的主张,却又没有具体表明原判决有那里不适用法规,或适用法规不当等情形,最终仍裁定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