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一再护航马连任党主席! 蔡正元:天下大乱

马英九的连任党主席之路,出现不同声音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继上周的连番砲轰后,国民党立委蔡正元21日在脸书(Facebook)上再度抨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不应试图再次竞选连任党主席,他批评,国民党以《人民团体法》第 49条作为解释,但是国民党的「章程」17条硬性规定「主席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他质疑,国民党想依「自律原则」,或依内政部长鸿源的「自作主张原则」来做唐突的解释,「实在风险太大了!」

▼蔡正元近日砲火猛烈。(图/取自蔡正元脸书)

对于蔡正元的批评,国民党发言人殷玮日前反驳,依「中国国民党党章」第17条规定,党主席连选得连任一次,而吴伯雄是在民国96年补选中当选党主席,马英九是在民国98年当选党主席,因此马英九若在今年登记参选,并没有违反党章相关规定。

对于殷玮的说法,蔡正元21日再度批评,国民党用《人团法》第49条声称国民党不受《人团法》20条限制,但是《人团法》49条规定政党的组织运作要符合「民主原则」于「章程」另订之,而国民党的「章程」17条正是硬性规定「主席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蔡正元说,这个「章程」规定就具备《人团法》的法律授权位阶,国民党党章17条完全援引《人团法》20条连选连任的限制,在法理上就必须一体适用《人团法》对连选连任 的解释,国民党想依「自律原则」,或依李鸿源的「自作主张原则」,对连选连任作出「完全歧异而唐突的解释,实在风险太大了!」

蔡正元也质疑,法院要对「连选连任一次」在不同法律作出不同判决论述不同法理原则,「可能吗?」他说,「地方制度法」一套、「人民团体法」另一套、「国民党党章」又是另一套,「那天下何止大乱!你认为法院会为马英九担这个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