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告公公 追讨聘金88万元胜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媳妇徐姓女子在去年3月24日拿着聘金支票到台银兑现,却遭到银行退票,才知道公公在前年婚宴后,就向银行申请止付。媳妇一气之下提告向公公追讨88万聘金。

刘姓男子是前年3月,带着父母到徐姓女友家中提亲,女方父母开口要大聘66万元、小聘22万元,共88万元聘金,刘父在当年的3月28日儿媳订婚当天,开支票给准媳妇,小两口就在前年的5月9日宴客完婚。

一审时,法官认为公公参加订婚当天,不但以支票当聘金交给亲家,而且公婆和儿媳还开心合影;结婚宴客当天,媳妇也穿白纱奉茶给公婆,有照片为证,认定公公有意送聘金给媳妇,否则不会有订婚、结婚仪式。但法官认为支票兑现前,聘金还没移转给媳妇,公公有权撤销赠与、向银行止付,因此判媳妇败诉。

媳妇徐女还提请上诉二审,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虽然徐女至今还没与丈夫刘姓男子登记结婚,名义上还不是夫妻,但是两人目前同住,也办了订婚、结婚仪式,有实质夫妻关系,认定公公无权止付支票,聘金也不能以喜饼及宴客费相抵,昨天10日二审改判公公败诉,应付88万元聘金给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