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支票充面子 媳妇讨聘金告赢公公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徐姓女子在结婚1年后,拿着公公开出的88万元聘金支票银行兑换,没想到领不到钱,因为公公早在喜宴结束后,就把支票撤销,追问原因,公公说是家里付不出这么多聘金,开支票只是做面子徐女状告法院,最后法院判决媳妇胜诉

电影新郎新娘幸福的接受众家亲友祝福,结婚是人生大事,却有新娘因为聘金问题和公公闹上法院。按照台湾传统习俗,男方女方家提亲,有所谓的六礼当中,大聘、小聘聘金最重要。

台北市一名刘姓男子家人在2010年3月到徐姓女友家提亲,女方家长要求大聘66万元、小聘22万元,一共88万元聘金,同年3月28日订婚当天男子父亲开了一张88万元支票给新娘,2人于5月9日宴客结婚。没想到隔了1年,新娘拿支票到台湾银行,却发现不能兑现,原来是公公在结婚宴客隔天就把支票撤销。

媳妇追问为什么这么做?公公却回答家里付不出这么多钱,开支票只是给面子用,媳妇因此上士林地方法院打官司求偿,简易庭法官认为公公有权撤销赠与、向银行止付,判徐女败诉。

案子到了二审,徐女老公证称提亲时,父母答应以现金付聘,订婚当天改以支票支付,法官认为,公公用支票支付聘金有赠与事实无权止付,判决公公败诉,必须付给媳妇88万元,全案确定。

婚礼顾问妈妈表示这样的争议不少,传统上通常大聘是做面子,女方只看不收,只会收下小聘,不过,还是要看双方如何约定,只能说结婚大小事,还是真心诚意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