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谨守AA制…2年婚破碎「再提告讨聘金、饼钱」 她败诉泪还钱
▲吴男婚后第2年提出离婚,并提告向妻讨回当初结婚时男方所支出的所有聘金。(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吴姓男子与妻2017年年初办理结婚登记后,隔年1月他便以「试探感情」为由提出协议,要求妻子答应「若是2人离婚,女方必须返还当初结婚时男方所支出的聘金、饼钱、金饰等所有物品」,吴妻当下为了家庭和睦签名答应,怎料,2019年3月吴男真的提出离婚,事后还提告欲讨回所有东西,台中地院近日判决出炉。
吴男提告主张,2018年元旦他有跟周姓妻子达成协议,若是2人最终走向离婚一途,女方将自愿归还订婚当时所收的聘金、饼钱与金饰等所有东西,总计约45万元。当时双方不仅立下财务返还协议书,也都有在上方签名及盖手印,不过截至目前,周女仅归还10万元,对此,他才决定提起诉讼催讨剩下的35万元。
法庭上周女抗辩,当初结婚她家人也支出了30多万元,且婚后她为了生子,还自行支付羊膜穿刺的费用,算一算再加上她先前汇款给吴男的8万,早已超过40多万,认为对方无理由再求偿;另她也指出,根据2人2019年3月签下的离婚协议书,上方财归属部分显示「无。双方各自处理」,显然2人婚姻关系存续间,应遵守「现有」财产分配的约定。
周女再痛诉,老公婚后一样遵守着AA制,因此即便她怀孕,也不敢不出门工作,总是担心若自己刚生产完无法工作,自己存款又花完,生活费不知该怎么办,最后更心寒说道,实在无法理解为何离婚已过1年多,前夫仍要为此提告。
周女称自己会和前夫关系失和,是因她怀孕胎儿不健全致流产,后续吴男不愿再与她沟通及对话,两人互动才会降至冰点;且当时过没多久,吴男就草拟那份「返还聘金」的协议书,她当时因住在婆家,为家庭和睦以及息事宁人才委屈签下,没想到签完后,吴男对她态度也没有转好,反而更差。
台中地院审理时认为,按照契约条款的规定,只要是基于个人自主意思的发展、自我决定及自我拘束所形成的当事人间的规范,一旦签下就必须遵守,故周女实在没有理有可以抗辩;另聘金礼俗性质与夫妻剩余财产不同,故不能以她所说离婚协议书上财产各自处理的方法去处理,审结判她需返还前夫吴男3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