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340万买BMW…20岁男爽开1月「报失诈保险金」 车寻回换牌卖掉再捞一笔
▲高男携340万现金至车行买下1辆BMW,随后假装失窃诈领保险金,事件曝光被依诈欺罪判刑。(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高姓男子2016年间携带现金340万至台中一车行买下1辆BMW轿车,车主登记在陈姓男子身上,怎料交车不满1个月,高、陈2人就以车辆遭不明人士开走为由报警,同时申请保险理赔,顺利诈得近300万元的保险金。警方同年底寻获遗失车辆后,高等3人一将车领回又迅速到监理站更换车牌,以240万元把车卖出,再赚一笔。保险公司惊觉有异怒提告,经调查后,高等3人被依诈欺罪判刑。
20岁高男2016年8月11日在他人介绍下认识了急需用钱的陈男,随后与陈男谈妥以他的名义买车后,就带着1男子「达哥」所交付的340万现金,前往台中车行买下1辆BMW轿车,并依照达哥指示,向保险公司投保窃盗险及失车代步险。
买车不满1个月,高男就向陈男伪称钥匙弄丢了,要陈男回车行申请重打1支新钥匙,陈男依吩咐将新打的钥匙交给高男后,2人便开着这辆BMW一起去唱歌,怎料欢唱同时,该车随即由不明男子持高男交付的钥匙将车开走,陈男隔日凌晨欲离开KTV时发现车辆不见,赶紧向警方报案。
报案后,陈、高2人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失窃理赔,并答应若获得理赔,同意将该车辆所有权让给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不疑有他,予以通过审核并汇款理赔金298万5000元,后来该笔款项的其中21万8000元成为陈男报酬、3万2000元为最初2人认识的介绍费,剩下的273万5000元则被高男、达哥及协助将车开走的不明男子分去。
同年11月,警方循线找到遗失的BMW后,通知车主前来领回,高、陈及达哥等3人领车后赶紧冲去丰原监理站替这辆车换车牌号码,同日下午4点多再以240万元将车辆卖给一黄姓男子,再赚一笔。保险公司惊觉有异提告,检方展开调查。
法院审理时高男否认诈欺,陈男则坦言因积欠地下钱庄债务,所以才同意与高男合作成为买车人头,法官审结将高男、陈男及达哥等3人依加重诈欺罪处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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