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友人10岁孙女写作业 色翁带她进货柜屋指侵!

色翁性侵友人年仅10岁的孙女。(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蔡姓老翁脚踏车撞见友人的10岁孙女独自在写功课,居然把她带到巡守队货柜屋内,用手指性侵得逞!女童最后假借要上厕所机警逃离现场,连忙跑去告诉母亲遭到欺负,全案因此曝光

据《苹果日报》报导,蔡男平日在邻里担任巡守队志工,去年4月看到友人的10岁孙女独自在停放的机车上写作业,便走过去将她带到货柜屋内,接着不顾女童喊「不舒服」,强行指侵得逞,直到女童假借要上厕所,他才放人。

刑法第 221条规定,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等,则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开庭时,蔡男称女童答应让他玩阴道,但法官认为他说词反复,且年幼女童怎会同意性交,且过程中,女童也有表示反抗,认定违反女童意愿性侵,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判处7年8月徒刑。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