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找女友竟撞见「屋里有男人」 醋男发狂将23岁女活活打死

▲于男踹死女友逃亡一天后被警方逮捕。(图/记者吴奕靖翻摄)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40岁的于姓男子去年10月凌晨到23岁吴姓女友家,却发现屋内有一名陌生男子,醋火中烧的于男发狂用脚猛踹女友头部,随后搭着友人的车逃逸,吴女被打到昏迷不醒,送医抢救不治,于男被依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在法院审理期间,与家属达成350万元和解,法官审酌家属意见及感受,避免审理时间过长,裁定全案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全案发生于去年10月3日,苓雅分局获报,自强三路一住所发生女子疑因感情纠纷,遭男性友人殴打成伤,立即派员查处,到场时发现被害吴姓女子昏迷,嫌疑人于男已离开现场,警方随即协助将吴女送医治,并通知家属到场。

警方在10月4日11时15分结合台南市警局第4分局于台南市区逮捕于嫌,全案移送检方后,因于男涉及其他诈欺案件,因此被裁定羁押禁见。

▲于男在行凶后,搭乘朋友的车子逃逸。(图/记者吴奕靖翻摄)

检方后续调查发现,于男和吴女原本是男女朋友,10月3日上午6时30分许,于男到吴女租屋处找她时,却发现屋内还有另一名陌生男子留宿,醋火中烧,于男先动手打了吴女和该名男子,男子悻悻然离开后,于男继续狂揍吴女,害吴女当场昏厥。

于男随后通知陈姓友人到场,陈男到场时,于男还是没停手,最后更是呛「去死一死」一脚狠踹吴女头部,陈男赶紧私下通知吴女的朋友来,然后两人就开车逃逸,吴女的朋友赶到后,吴女早已昏迷奄奄一息,被送医抢救后,仍因头部、身体多处伤重而宣告不治。

警方逮捕于男后,于男坦承有动手,但否认有杀人的犯意,表示只是想教训女友,检方侦办后依照杀人罪将于男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于男积极与吴女的家属达成350万元和解,并先给付300万元,家属才具状给法官,认为国民法官审理程序冗长,造成家属一再回忆亲人死亡结果,希望诉讼程序尽速终结,能早日回复日常生活,法官因此裁定全案不进行国民法官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