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租處留宿陌生男 高雄男醋桶打翻出拳打死女友

高雄地检署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

高雄于姓男子去年10月到吴姓女友租屋处找人,发现吴女屋内留宿一名陌生男子,于男吃醋当场痛殴两人,男子离开后,于男继续出拳痛打吴女,见吴女倒地后才仓皇离去,吴女送医后急救10天死亡,雄检今侦结,依杀人罪嫌起诉于男,适用国民法官法审判。

于姓男子(40岁)与吴女(23岁)是男女朋友,案发前两人常发生口角,去年10月3日上午10时许,于和陈姓友人到吴女位于苓雅区的租屋处,于看到房内还有另名男子,质疑吴女出轨,对两人拳打脚踢。

该名男子遭殴后先行离开,留下吴女与于男、陈男在场,于不满吴女出轨,在房内继续痛殴吴女,导致吴女头部等处受伤,吴女倒地昏迷后,于男却未将吴女送医,下楼与陈男开车逃离。

陈男担心吴女伤势,偷偷联系吴女闺密赶到现场,闺密到场后,发现大门未关,吴女则受伤倒在客厅不省人事,赶紧报警,将吴女送医急救。

警方调阅相关监录系统画面,经闺密认出于姓男子,警方并发现于乘蓝色轿车逃离,立即追查于的去向,同月4日上午11时15分,警方在台南市府平路拘提于男到案。

于被捕后避重就轻,只提及双方最近常口角,未说明为什么事吵架,因他曾涉妨害秩序罪、公共危险罪合并判刑7月,得易科罚金,其中妨害秩序罪刑期已执行完毕,还剩4个月残刑,雄检因他再涉杀人未遂罪,直接将他发监执行。

吴女经急救后,10天后仍因伤重不治,检方认为,于男痛殴吴女时,还辱骂吴女「去死一死」,且当时陈男询问是否要将吴女送医时,还被于男制止,认定他有杀人不确定故意,今侦结将于男起诉,移审后法院裁定羁押。

至于在场的陈姓友人,检方认为陈男当时虽在场,但当时曾规劝于男停手,并于离开现场后,私下通知吴女闺密到场,审酌陈男无殴打吴女动机及必要,无证据可证明陈男友参与行凶,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