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光喝茫女同学偷拍!高学历男随身碟满满裸照 妻怒揪恶行

吴男参加研究所同学饮酒欢唱,竟趁老婆不注意时偷拍女性同学的裙底风光。(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新北报导

吴姓男子2011年底与妻子偕同8名研究所同学前往KTV欢唱,当天他不顾老婆在旁边,竟拿起手机偷拍同学小晴化名)的裙底风光。事隔半年他们再次举办聚会,小晴结束后因烂醉,由吴男夫妻代为照顾,不料吴男又再起犯意,趁老婆不注意时进入小晴休息的房间,将她衣服拉开后再次偷拍私密照得逞。新北地院乘机猥亵及妨害秘密罪,判吴男7个月及2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据判决,吴男与研究所同学2011年12月23日晚间在台北市一KTV欢唱,当时吴男不顾老婆在旁,竟拿起手机偷拍同学小晴的裙底风光,存在自己手机内欣赏。事隔半年,2012年5月4日晚间他们同一群人又再次相约喝酒同乐,小晴当天因喝茫了无法自行离开,改由吴男与老婆代为照顾,他们夫妻俩将小晴带回家后,由吴妻协助小晴更衣,让她舒适在主卧室内休息。

吴男见时机刚好,便趁老婆不注意时偷溜进小晴休息的房间,在她意识模糊无法抵抗情况下,拉开上衣内裤让她全身赤裸,乔好角度位置后,拿照相机拍摄多张私密照存在自己的随身碟中。吴妻2018年12月22日意外发现吴男私藏的裸露照,好心告之小晴事情曝光。后续小晴因担心照片外流,赶紧向警方报案

由于事证明确,法官审理时吴男坦承犯行,并表示愿意以30万元赔偿金和解,但小晴不接受,开口求偿500万元,双方至今仍因金额谈不拢而未达成和解。

法官审酌,吴男趁小晴喝醉无意识、无法反抗的情况下掀衣偷拍,这样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又他拍摄完后不经当事人同意,将照片擅自存在自己的随身碟中,已明显侵害对方隐私及性自主权,最后依乘机猥亵及妨害秘密罪,判吴男7个月及2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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