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原想找美女上门服务,结果......

(原标题南安男子原想美女上门服务,结果......)

漫漫长夜,23岁的小伙网上想找个上门服务的美女,结果......

8月25日,南安警方公布了一个通过发布“招嫖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01

“上门服务”竟是连环诈骗

今年23岁的吴某,在南安市新镇打工。8月15日凌晨,吴某独自在租房饮酒,误入了一个特殊网址页面显示“上门服务”等字样。在酒精的左右下,吴某按照网页提示,下载了指定app并添加了一位名叫“洪姐”的客服

随后,吴某在客服的引导下,向其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了600元的“服务费”和5000元的“人身保证金”,以此获得了一位叫“nana”小姐姐联系方式

△吴某联系客服并进行转账

但让吴某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不是心仪的“小姐姐”,而是“洪姐”的一则消息……

“洪姐”告诉吴某:因技术原因,他刚刚支付的5000元“人身保证金”无效,需要再转一次,但那笔钱将会让“nana”到吴某房间后退还给他。想着“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美女,吴某又潇洒地支付了5000元。

同时,“洪姐”还进一步提出,需支付8800元的用品费……这一次,看了看自己银行卡中所剩无几的余额,吴某有些犹豫,但在“洪姐”和“nana”的不断催促下,一咬牙,还是把钱转入了对方账户。

02

联系退款,再次被骗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随后,“洪姐”故技重施,再次以“支付失败”等理由要求吴某重新付款。

钱付了不少,美女“nana”却始终不见踪影。吴某终于察觉不对劲,开始联系“洪姐”退款,一向热情的“洪姐”这下却冷淡了下来,敷衍几句便没了动静……直到8月16日上午8时许,“洪姐”才通过微信给吴某发来了一张“财务小刘”的微信名片

添加“财务小刘”后,“小刘”声称可以给其退款,但公司最小的面额支票是25000元,此时吴某已经转账19400元,需要吴某补齐5600元后才能进行退款。退款心切的吴某没有多想,便按照要求将5600元转了过去。

吴某退款被骗过程

随后,“小刘”告诉吴某,按照公司规定,公司只对“会员”进行汇款,而办理会员则需要6000元,吴某只好再次转了6000元……

就这样,折腾了一天一夜,吴某心仪的“美女”没见着,自己反倒成了骗子的“盘中餐”,共被骗走了31000元。

见“退款”迟迟未到账,吴某这才惊觉被骗,只好向南安市公安局省新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骗术大揭密

骗子通过网络发布“上门服务”等信息,引诱受害人上钩,后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诱骗受害人。

方式一:

骗子待受害人支付“嫖资”后,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多次转账,如“人身保证金”、“服务费”、“用品费”等。

方式二:

受害人对骗子的缴费要求表示钱不够时,骗子即谎称可支付部分费用,待受害人支付后,又称需补齐全部费用。受害人补齐费用后,骗子再告知受害人多次汇款才缴齐费用的信息无效,需一次性缴费,要求受害人再次转账汇款。

方式三:

面对多次的大额支出,本身就没多少钱的受害人已无心进行交易,提出退款。骗子即展开第二轮骗术——称“退款须达到最小的支票面额,要补齐差额”或“需缴交费用办理会员”等,诱骗受害人再次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本是违法行为

当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THE END

记者李贵灵

来源:南安反诈

编辑:商妹儿 审核:洪春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