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关15年获假释又偷女内裤 男下次假释已80岁

▲男假释出狱后又犯偷女性内裤等多罪,再次入监服刑。(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55岁的简姓男子20年前因为犯下强盗、强奸罪等罪被依惩治盗匪条例判无期徒刑,服刑了15年后获得假释出狱,但他后来却偷窃女性内裤、提供存折给诈骗集团不法之事,因此被撤销假释,必须再做25年牢才有机会再次假释出狱,但那时他已高龄80岁了。

简男被判无期徒刑后,于86年入监执行,并在101年获得假释,而且受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列管,出狱5年内都要定期警察机关登记报到,并接受查访,然而他在去年4月行经一处民宅时,发现阳台上有女性贴身衣物,便偷了一件内裤后离开,并从此失联,继续犯下租车不还、以一天5000元酬劳提供银行存折给诈骗集团当人头帐户等事,因此遭到通缉。

简男被逮后供称,自己已经被关了15年,所以不知道出租存折是违法行为,但检方认为,诈骗新闻层出不穷,他也假释多年,不可能不知道严重性,因此未采信其说词,依窃盗、侵占、帮助诈欺取财罪、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将他起诉,而其假释也同步被撤销,被送到宜兰监狱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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