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张淑晶拿走名医闺密手机竟告对方恐吓 不起诉确定

▲张淑晶拿人手机还告对方恐吓。(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利用各种名义坑杀房客的新北女房东张淑晶,与昔日闺密板桥知名卢姓眼科女院长闹翻后,双方衍生多起官司。去年6月间2人在高院开完庭后,卢女将手机忘在庭上,遭张女趁机捡走。卢女事后发现,到张女住处讨回,2人又吵了起来。张女竟控告对方涉嫌恐吓、强制等罪,检方侦办后做出不起诉处分,高检署也驳回再议确定。

张淑晶与卢女多年前因处理购屋事由,变成闺密,2人间有许多金钱往来。但2013年间,双方因金钱往来帐目不清,最后撕破脸闹进法院,除本案外,双方间另有6件以上官司,正在法院进行审理中。

而本案乃因去年卢女起诉,要求张女返还代缴的34万余元贷款,卢女一审胜诉,张女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去年6月间再度开庭审理。当天中午11点多2人庭讯结束后,卢女将价值1万多元的SONY手机忘在被上诉人席位上,之后离开法院。而手机被被眼尖的张女发现后,张女竟主动告知法官与通译,要将手机返还卢女,所以取走手机。

心急的卢女随后赶回高院要取回手机,通译才告知手机已经被张女拿走。卢女联络张女2天后取回手机,当天上午卢女赶到张女位在新北是板桥区大观路的住处时,2人又起了口角,张女不愿归还手机,卢女伸手拉住张女,呛声要提告窃盗、侵占,张女也反呛要提告强制、恐吓等罪。双方再度闹进法院。

检方最后针对张女取走卢女手机的部分,以侵占罪嫌提起公诉;但张女告卢女恐吓部分,检方认为卢女仅为取回手机,没有恐吓意图,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张女不满对方没被起诉,又提出再议,案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审理后,高检署驳回张女再议,卢女确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