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大陆法律怕被关 台商遭大陆检察官恐吓诈骗1300万

诈骗集团制作司法文件相当逼真。(图/记者柳名耕翻摄)记者柳名耕台北报导1名汪姓台商在20多年前就将台湾工厂转移至大陆经营,日前返台与家人团聚时,接获自称是「香港湾仔入境处」陈专员电话声称汪男上海入境处申办的港澳通行证涉及违法,电话经假公安局、假检察官后,汪男因不熟大陆法律怕被公安拘禁,遭诈290万人民币台币1300万)。汪姓台商(60岁)日前向警方报案,汪男表示自己在3月3日时返台后,就接到自称是香港湾仔入境处陈专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汪男在上海申请的港澳通行证涉及违法需要公安局确认,随即将电话转给公安局。接着自称是上海徐汇公安局的白警官来电,对方告诉汪男,其在上海交通银行帐户涉及境外犯罪案件,接着又把电话转接给胡姓检察官,胡姓检察官告诉汪男违反了「防范金融犯罪条例第3款第7条第2项-非法向群众集资」共人民币258万,同时也开了拘捕令准备将他逮捕。同时该名胡姓检察官告诉汪男,如果觉得自己是清白的话,需要缴交保证金自清,否则将会把汪男的香港、大陆的资产以及台湾帐户通通冻结,同时不断以「涉嫌收益纠纷」、「需全力配合侦办、放弃帐户管理」、「本案涉及高信用风险,成案后信用将破产」等语恐吓汪男。汪男担心自己在大陆的心血泡汤,赶紧请在大陆的台商有人汇款到指定帐户,胡姓检察官表示,3天内查明没有涉案将把款项「立即解冻退还」,汪男通知其友人在1周内汇款7次共人民币290万(台币1300万),过了好几天都没有回应才知道自己遇到诈骗集团。刑事局表示,一般民众奉公守法,且对于刑案都不甚了解,听到自己涉及刑案都相当恐慌急于自清;尤其汪姓台商不谙大陆法令,听到自己违法更会听从对方的说词才会遭诈;不过现行检警不会利用EMAIL或是电话制作笔录或是通知公文,更遑论是缴交保证金或监管帐户,必定会以正式公文的方式通知,呼吁民众接到相关电话时要拨打165反诈骗专线咨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