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打击跨国犯罪公约」能与世界接轨?顾立雄:没有意义

民进党立委顾立雄表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签署没有实质意义。(图/取自立法院直播系统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顾立雄30日在司法委员会中质询表示,台湾国际公约内国法化的仅有五个,共通点皆是保障人权,但法务部却执意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施行法草案」送审,他认为,台湾既不是联合国会员主权上也未被认同,结合联合国会员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草案,没有实质的意义。

迄今,台湾内国法化的国际公约共有五个:《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CRD)、《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这五个公约的共通点,皆是以以保障人权为核心。顾立雄说,台湾秉持着将人权公约内国法化的目的,即便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无法像一般国家签署并存放公约,仍要让世界知道,台湾愿意主动遵循国际人权标准并实践。

但法务部认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签署,有助于让台湾与世界接轨,对此顾立雄表示,「『单单』通过这个施行法,『单单』签署这个公约,如何与其他国家共同打击犯罪?」,只有将打击跨国组织犯罪公约内国法化,而没有与外国签订双边司法互助协定或引渡条约的话,其实不具备任何实质意义。

顾立雄在脸书上提到,期待新政府投入更多心力,放在保障人权的国际公约内国法化,并积极寻求与更多国家签订司法互助协议,才是现阶段的务实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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