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命案凶嫌王景玉认为「很乐观」 10:00二审宣判

▲小灯泡命案二审将宣判王景玉将到庭听判,传出他对判决结果「很乐观」。(图/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杨佩琪、吴铭峰/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台北市内湖「小灯泡命案」,二审将在上午10点整,于高等法院进行宣判,由于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判决凶嫌王景玉无期徒刑,二审是否维持,或是改判死刑,各界都在关注。若判死刑,台湾目前死刑犯待执行人数将来到44人。此次宣判,王景玉也将在法警戒护下出庭听判。

2016年3月,王景玉预谋买下剁骨刀,在国小外寻找下手目标,按他事后被逮时的理由,因为他是「尧」投胎,要找「四川女子结婚」,竟然因此随机找了当时正与妈妈开心外出的「小灯泡」下手,「小灯泡」当场身首异处。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考量王景玉再犯风险高,且犯后无悔意,但因「两公约规定,不得判精神障碍者死刑,因此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高等法院上个月5日辩论终结,王景玉不仅强调自己天天都在看守所内抄写佛经,也当庭首度,向小灯泡的父母道歉。他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景玉因思觉失调症犯案,但看守所进行强制治疗后已有改善,又无期徒刑让王景玉即便出狱后,也已是高龄70多岁的老翁,应不致危害社会。

检方则认为,台湾经常有减刑的机会,判王景玉无期徒刑,估计约25年即可出狱,若再有减刑,恐怕10年就可出狱,但王男再犯机率高,杀人时有违法的辨识能力,又台湾并非「两公约」缔约国,《人权公约》中也明白指出,情节重大之罪可判死刑,王男符合这项标准应判死。

小灯泡的父亲则在开庭时哽咽地说,不接受王男的道歉「若处以极刑以外之刑,会让社会处于恐惧之中。」其委任律师也爆料,在看守所内的王姓男子,竟然对宣判的结果「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