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第一例 女同伴侣微笑牵手进户政事务所注记

▲女女同伴侣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一对女同性伴侣3日上午到东区户政事务所办理同性伴侣注记,2人低调不愿曝光,约半小时完成手续、取得公文后开心的离开。东区户政事务所表示,这对分别为33岁、29岁的同性伴侣都是新竹人,也是内政部公布可跨区办理同性伴侣登记以来、新竹市的第一例。

据《自由时报》报导,户政人员表示,这对短发的女同性伴侣3日10点左右,手牵手到户政事务所,和一般民众一样抽取号码牌等候办理登记,2人看起来非常开心。户政人员也说,整个注记过程约花半小时完成,2人微笑拿着公文离开。

▲同性注记后,可领到同性伴侣证,图为高雄市同性伴侣证。(图/高雄民政局提供)

东区户政事务所表示,办理同性伴侣并不会显示在身分证户籍誊本及户口名簿上,只会在户政单位登记注明,也会发公文书证明给同性伴侣,以供未来医疗手术等相关紧急突发事故所用。此外,只要年满20岁的成年人,任一方有台湾户籍皆可办理。

东区户政事务所指出,因为尊重当事人的隐私,不能公开个人资料,但她们是内政部公布可跨区办理同性伴侣后,登记的第一对,也是新竹市第一对办理登记的同性伴侣。

据了解,因应目前花莲县台东县云林县基隆市澎湖县没有开放办理同志注记,内政部将以邻近县市直辖市办理跨区登记,例如同志的工作地点在新竹市,但户籍在云林县,可以就近在新竹市申请同婚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