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注记后...高雄首创「同性伴侣证」 今起可办理!

高雄政府积极推动婚姻平权,再发行同伴侣证。(图/记者周宸亘摄,为同志大游行资料照)

政治中心/高雄报导

继去年率先全国办理同性伴侣注记后,高雄市今(11日)再首创「同性伴侣证」,让已办理同性伴侣注记的民众,可再到高雄各户政事务所申请核发「同性伴侣证」;若遇紧急手术,须签下同意书等重要场合,可以此同性伴侣证为证明,是否认同则由各院决定,不过由官方核发,相较过去口述方式将更有保障。

高雄民政局指出,为了让同性伴侣心灵更加踏实,并延续高雄市对多元性别文化人权的尊重善意,11月11日起再新创「同性伴侣证」,内容载有当事人基本年籍资料及伴侣姓名,结合公文书证明的实用性及兼顾随身携带的便利性,让同性伴侣做为互订终身信守誓约的爱情见证。

民政局也表示,11月11日恰巧是光棍节,因此希望不论是同性或异性都能在这一天顺利找到一生的好伴侣

▲同性伴侣证范本。(图/高雄民政局提供)

民政局局长张乃千表示,高雄市同性伴侣证,采印刷版面设计,左上方彩带「高」字代表高雄市,背景主轴以代表服务关怀意涵的民政局双手标志,采阳光放射状线条底图对应别名为「阳光注记」的同性伴侣注记,呈现为同性平权明亮可期的愿景与未来;另外印刷版背面右上方拓印民政局烫金防伪双手服务标志,代表尊重同性伴侣善意、期望每个多元个体都能在高雄得到尊重,最下方一抹彩虹标帜则象征同志平权将在高雄彰显。

提醒民众,同性伴侣证核发对象,仅限于一方设籍于高雄市并已完成申请注记的同性伴侣,有需求者可携带国民身分证及符合国民身分证规格相片电子档,至高雄市任一户政事务所申领伴侣证。如需高雄市各户政事务所的联络方式,可上高雄民政局网站(http://cabu.kcg.gov.tw)或各户政事务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