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手术同意书「医师要标注专科先签名、同性伴侣可签」

▲新版手术同意书需要标注医师专科背景,医师也必须先签名再给民众。(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手术同意书改版了!卫福部于106年11月公告修正新版「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要求医师须标注部定专科、揭露专业背景,且手术等重大医疗处置需在医师充分说明,并在同意书「医师之声明」上勾选说明项目及签名后,再交付病人签名,此外签署者的伴侣也不分性别。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医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长指出,过往手术同意书虽已列举医师声明包含步骤风险、术后症状等项目,请医师告知后勾选及签名,再交付民众,但仍有民众反应医疗院所提供同意书让病人先签名,而非医师先签名的情形,因此新版将改为手术负责医师先签名。

何叔安进一步说明,新版手术同意书所列可签署同意书者,包括患者本人、配偶、亲属关系人等,其中「关系人」指与病人有特别密切关系之人(如伴侣),而此次改版也已加注「不分性别」;而对于不识字者,也可以用盖指印,搭配两名见证人方式签署,让同意书的签署更人性化并符合大众需求。

何叔安提醒,新版已经上路,但需要一段辅导期,所以目前新旧版都还可以使用,旧版使用期限到明年4月底,未来民众拿到手术同意书,可先检视手术负责医师是否已签名,并详细阅读同意书内容,审慎评估以后再行签署;有疑义也可主动洽询医师说明。若有医疗法规相关疑义可拨打电话02-27287106或市民热线1999转7106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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