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选好未来监护人! 「意定监护」同性伴侣也适用

法务部政务次长明堂。(图/记者赖于榛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为了建立更完善的成年监护制度,未来我国法定成年监护与意定监护将双轨并存,可依自己意思决定未来的监护人行政院会27日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受访时则指出,这对同性伴侣也是选项的一部份,原则法院是要尊重契约,先尊重本人的指示,其余家属不能因为是同性伴侣就要排除监护,除非法院认定「受任人」违反最佳利益原则。

法务部指出,鉴于我国已进入高龄社会,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须有更完善的成年监护制度,现行成年人监护制度系于本人丧失意思能力启动机制无法充分符合受监护人意愿修法后加入意定监护,法定成年监护与意定监护将双轨并存。

所谓意定监护制度,是在本人的意思能力尚健全时,本人与受任人约定,于本人受监护宣告时,受任人允为担任监护人,以替代法院依职权选定监护人,使本人于意思能力丧失后,通常是心神丧失,便可依其先前之意思自行决定未来的监护人,较符合人性尊严及本人利益,并完善民法监护制度,未来若碰上需要法院执行监护宣告时,只要有事前订有意定监护契约者,都因以意定监护优先为原则。

▲行政院修法,法定监护意定监护将双轨并行。(图/法务部提供)

陈明堂受访时则指出,这对同性伴侣也是选项的一部份,但若未来遇到纠纷时,「受任人」的解任及另外指任该由提出?他解释,法院裁定监护宣告之前,可以先主动调查,若是监护宣告以后,也就是事实发生之后,其余家属也可以申请解任。

「原则上是要尊重本人意愿」,陈明堂强调,原则上法院是要尊重契约,先尊重本人的指示,家属不能因为同性伴侣就排除,除非法院认定违反最佳利益原则,譬如说受任人有诈骗背债问题,因为监护最重要就是对本人的身心照护跟理财照护。